今天是第20个老年节,在这个特殊的日子里,我市老人又有新福音:修订后的《苏州市老年人优待办法》已经市政府第78次市长常务会议通过,从今年12月1日起,凡具有我市户籍、年满60周岁的公民将享受到游览、文体活动,交通,医疗,长寿,养老服务,法律服务等六个方面的优待政策。
游览文体优待>>>凭老年证免费游览部分公园
凡具有我市户籍,凭本人居民身份证。60至69周岁的老年人可申请办理《老年人优待证》;7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可申请办理《高龄老年人优待证》,并由各县级市、区老龄办负责免费向老年人发放。
凡年满70周岁及以上的老年人凭《高龄证》或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可免费参观游览我市的公园、风景名胜区、旅游景点和公益性文化设施;本市、省内60至69周岁的老年人凭《老年证》或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可免费参观游览我市的公园(不含世界遗产地)、风景名胜区和公益性文化设施;收取门票的旅游景点和苏州博物馆,按次购票半价优惠(此两项参观游览免费或优惠,均不含重大园事活动,并限于第一道门票)。苏州东园、怡园、盘门等景点早晨向持证晨练的老年人免费开放;公共体育场馆设施为老年人健身和老年文艺团体活动提供方便及优惠服务;苏州市区影剧院要为老年文艺团体演出和老年人组织举办大型活动优惠提供场地,并在每周二上午为老年人实行票价减半优惠。
交通优待>>>70周岁以上老人持卡公交免费
本市市区户籍60至69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在购买专项乘车保险后,可购买IC卡老年月票,乘坐市区指定线路的公交车;本市市区户籍70周岁及以上的老年人,在购买专项乘车保险和办理乘坐市区公交车高龄卡后。持卡免费乘坐市区公交车。
医疗优待>>>提倡减免普通挂号费
提倡各级医疗机构减免老年人普通门诊挂号费和贫困老年人家庭病床出诊费;本市户籍100周岁及以上的老年人每年免费体检一次;其他老年人按有关规定每三年免费体检一次,由各地相关部门组织实施。
长寿优待>>>百岁老人每月补贴至少200元
本市户籍年满100周岁及以上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取不低于200元的长寿补贴;在每年老年节期间再发给每人不低于1000元的敬老金;本市户籍90~99周岁的老年人,在每年老年节期间发给每人不低于600元的敬老金。
养老服务优待>>>对特困老人实施养老援助
政府对特殊困难的老年人实施养老援助服务。对生活自理有困难的,年满60周岁的“三无”、低保、低保边缘孤寡老人、市级(含)以上劳模、重点优抚对象、归国华侨,年满75周岁的当地(苏州市范围内,下同)无子女照顾、子女残疾的老年人提供居家养老援助服务;对生活不能自理需要进机构养老的“三无”老人,由当地政府安排进机构养老;对生活困难且不能自理需要进机构养老,年满60周岁的市级(含)以上劳模、重点优抚对象、归国华侨、无子女亲属的孤寡老人,年满75周岁当地无子女照顾、子女残疾的老年人,当地政府给予按入住养老机构收费标准(不含医疗费、伙食费)的20%减免。符合享受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7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其保障待遇在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基础上增加20%;城市&l